本科教学
校内各单位:
为适应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要求,适应全面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行与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本科教学管理模式,现将《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规定》予以公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规定》
教务处
2016年9月30日
附件
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