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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9-14 点击数: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将在近期开展2010-201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组织研究生准备贷款材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包括: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式二份)、研究生证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未满18周岁的研究生请另备父母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式二份)和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A4纸一式一份);

2、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3、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16开稿纸),主要内容包括:

(1)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2)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认识;

(3)承诺助学贷款用于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4)履行合同义务、按时还款的承诺。

二、其他几点说明

1、新生申请材料排序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列装入新贷材料袋,高年级申请新贷的材料排序后放在在新生后面,贷款材料袋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材料时领取。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填写《中国银行2010-2011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表》,并于9月16日将《中国银行2010-2011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表》发送到 yjszxdk@yahoo.cn (邮件名中请注明学院+人数)

3、由于贷款办新生注册数据尚未完成,系统开通时间和现场办公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马超

联系电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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