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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达到或超出最长学习年限而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提出一次性延期答辩申请的通知

日期:2010-12-21 点击数: 来源: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凡已达到或超出最长学习年限而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向研究生管理处提出一次性延期答辩申请。同时打印《吉林大学研究生超期答辩申请表》,导师签字后于12月31日前报送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逾期未提交一次性延期答辩申请者,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补充规定》,将被取消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同时“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关闭该学生入口。

望周知。

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im.jlu.edu.cn

用户名为学号,密码请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查询。

关于发布《吉林大学研究生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在我校制订的《关于研究生提前或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

校研院字〔2007〕2号)基础上,发布《吉林大学研究生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补充规定》,自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截止至2011年7月1日,按照《关于研究生提前或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

校研院字〔2007〕2号),凡已达到或超出最长学习年限而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向研究生管理处提出一次性延期答辩申请。逾期未提交一次性延期答辩申请者,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补充规定》,将被取消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同时“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关闭该学生入口。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此通知内容告知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院

201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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