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13年度本(专)科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3-9-2 14: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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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13]64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安全是实习教学顺利进行的保障。为确保实习教学期间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威尼斯电子游戏大厅要求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各项实习教学承担单位,遵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中重点加强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3]79号)及《关于加强2013年度本(专)科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的通知》(校教字[2013]51号)要求,认真做好实习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工作
今年入夏以来,我国多地发生强降雨引发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各实习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务必成立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管理各环节工作,保障实习师生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
二、做好实习过程安全管理工作
各项实习教学承担单位,依据实习教学大纲与实习环境要求,对实习教学的地理环境、气象条件、教学设施等进行详细调研,做出安全评估,并根据安全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特别是处于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地区的实习教学,要做好安全排查鉴定工作,在保障教学效果的前提下,制定灵活教学计划,确保实习教学安全进行。
三、加强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
加强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卫生与食品安全管理,做好卫生防疫、饮用水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受自然灾害影响地区或相关地区进行的实习教学,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等部门联系,组织消毒等防疫工作,做到卫生安全、饮水安全、食品安全。
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实习教学承担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防汛抗旱等部门的沟通,密切关注自然条件与灾情的变化,提早制定预案加强防范。特别是处于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的实习教学,安排专人负责防范工作,随时掌握灾情,及早预警。
五、加强沟通协调工作
如遇安全隐患影响正常实习教学计划实施,实习教学承担单位将变更后的教学安排、安全管理方案及时通报教务处,共同商定涉及交通、医疗等保障环节在内的安全防范预案,畅通沟通渠道,确保实习教学安全、顺利、高质量实施。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九月二日
转发范围:各教学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