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0] 156号)的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08年立项的年度一般项目,包括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项目。
2、2008年立项的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二、中期检查内容及审核要点
1、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为: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2、项目按计划开展,提交了项目中期研究成果者,可以通过中期检查。中期成果的具体要求如下:至少有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所有成果均须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杂志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中检不予通过。
3、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除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检报告书》)外,还需填写《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以下简称《变更申请表》),经威尼斯电子游戏大厅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审定。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协助、督促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中检汇总表》),汇总统一报送社科处。
2、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2)中期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其中一份《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
(4)由中检单位汇总并盖章的《中检汇总表》及电子版。
3、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0年9月8日。各单位请在此之前上报社科处项目科。
联系人:刘坤 联系电话:85166117 电子邮箱:kun@jlu.edu.cn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由主管科研领导负责,精心组织,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2、中检结果将在教育部社科网公布。通过中检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前下拨。
3、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检、中检审核未通过不再拨付二期经费。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一般项目一览表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基地重大项目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xls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一般项目一览表.xls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基地重大项目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