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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长春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市社会科学院)定向课题的通知

日期:2023-04-13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春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3年度长春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市社会科学院)定向课题招标公告》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立项方向。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社会科学院)2023年度课题招标立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长春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立足新时代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重点围绕“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都市圈、推进“六城联动”、实施“十大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和战术布局,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调查研究,积极解读长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焦点、重点、难点问题。
    2、项目类别、数量及资助额度。本年度的招标项目,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助课题3类。初步确定重点课题立项5项,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立项15项,每项资助1万元;自助课题立项10项,无经费资助。
    3、项目指南。《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社会科学院)2023年度定向课题指南》开列15个研究方向,作为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课题申报人可参照《指南》(附件1)来确定具体题目,也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选定研究方向,自拟研究题目。自拟题目者只能申报一般课题和自助课题。
  二、研究时限及结项形式
    1、研究时限。本招标项目研究时限为6个月,应于2023年11月末提交结项报告。
    2、成果形式。本招标项目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其中重点课题报告字数不少于3万字,一般课题和自助课题报告字数不少于2万字。各项成果同时提交4000字的精减版。
    3、结项方式。长春市社科联(院)组织专家对上交的结项报告进行评审。获市级以上领导签批、被省厅级以上单位采纳,或被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成果(北核以上为1篇,普刊为2篇),免结项评审,由评审专家进行内容审读。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和较强科研能力,可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生)。课题负责人仅限一人,必须切实承担课题研究并负责课题实施的组织与指导工作;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申报人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仅能申报一项,但以成员身份可进行多项申报。
    2、项目申报人在填写申报材料时,须详细阅读《长春市社科联(院)2023年度定向课题指南》、《投标书》等文件。《投标书》应严格遵循“填表说明”和栏目提示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3、项目申报和结项成果中,如存在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将对申报人做出撤销立项、通报批评等处理,并记入不良科研诚信名单,2年内不得投标本招标项目。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3年4月23日下班前将投标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四份)、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研究院。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 houshuli@jlu.edu.cn



           附件:
          1、《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社会科学院)2023年度定向课题指南》
          2、《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社会科学院)2023年度定向课题投标书》
          3、2023年长春市社科联项目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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