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吉林大学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生院决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7年吉林大学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名单见附件一)。
二、检查内容
试点单位一年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包括在培养方案、课程(案例库)建设、实践能力培养、“双导师”队伍建设、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具体改革措施,主要工作亮点以及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等。
三、提交材料
各试点单位填写《吉林大学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一),于2018年9月13日(周四)16:00前,将纸质版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三份,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办(鼎新楼A439)。同时提交电子版文本,并以“项目负责人姓名”为文件名称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检查方式
通过专家通讯评审的方式进行检查,同时反馈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生院根据本次中期检查结果拨付下一阶段项目经费,并适时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交流试点工作经验。
联系人: 梁德东 电话:85166256 邮箱:liangdd@jlu.edu.cn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